广东9市可以立法了 如何防止有权“任性”
昨日下午4时,在广州市中山一路64号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厅内,出席会议的57名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按下表决器,以57票全票通过相关决定,决定佛山、韶关、梅州、惠州、东莞、中山、江门、湛江、潮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即日起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
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王波介绍,省人大常委会已组织对这9个市的立法能力和立法需求进行评估。评估组认为,佛山等9市立法需求迫切,具备了开展立法工作的能力,人口数量、地域面积、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符合《立法法》的要求。
目前,佛山等9市人大常委会已成立或已经市委同意成立法制委员会,组成人员主要来自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机构、专家学者和基层法制工作部门,法学学历及具有法律实践工作经验者居多;已成立法制工作委员会,配备编制、工作人员8至10名,均具备法学学历或者法律实践工作经验。9市法制局配备有法制专职工作人员,住建、城乡规划、环境保护、文广新局等相关部门设置法规科或配备法制专职工作人员,以衔接地方立法工作。
四问地方立法
有权“任性”怎么办?
地方立法权放开之后,如何遏制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冲动”,避免出现部门利益法制化,出现政府部门利益站台的“恶法”,甚至出现“景观式立法”、“奇葩式立法”?
佛山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悦伦表示,将完善立法的起草、论证、听证、评估、协调、审议机制。对专业性较强的法规草案,探索尝试委托第三方研究起草。要建立健全地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专家学者等对立法中涉及重大利益调整的论证咨询机制,广泛听取专家、学者、执法者和市民的意见。
惠州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对立法工作的权限进行限制,防止立法权的“任性”。惠州将制定《惠州市制定地方性法规工作规则》等文件,同时出台立法技术与程序规范等配套制度,制定立法协商、听证、论证、公开征求意见等制度。
已经拥有立法权多年的广州市也分享了地方立法如何避免部门起草时带有利益倾向经验。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委主任陈小清认为,关键是人大常委会在审议时要把好关。目前有政府职能部门起草的,也有政府法制办起草的,还有通过委托科研院所进行起草的方式。“不管哪里起草,最后都要经过人大常委会审议。不管你有没有部门利益倾向,关键是把关要把好。”他表示,目前就是要强调人大对地方立法的主导权。
哪些立法呼声高?
中山发放了5000份调查问卷,5成受访公众认为,中山市获得地方立法权后,应该对环境保护的事项制定第一部地方性法规,主要针对“污水处理”、“环境与生态保护规划”、“水资源的利用与保护”方面。
在惠州,首批入选地方立法项目库(草案)的立法选题中,环境保护方面的项目占比甚大,包括了市区饮食娱乐服务业环境管理条例、白盆珠水库水源保护管理条例、西枝江水源水质保护管理条例、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等。
不过各市情况也有差异。在东莞,出租屋管理等可能会进入首批立法。东莞市人大表示,结合东莞的城市特征和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出租屋和“城中村”管理、环境污染治理、再生资源回收市场管理、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以及民间艺术的保护将有可能被纳入首批立法计划中。
立法需求超过范围怎么办?
交通整治、治安管理是东莞迫切希望解决的问题,但这些在地方立法权之外。有关人士表示,治安管理、交通整治这两大领域的立法项目被纳入东莞立法计划的可能性较小。因为《立法法》规定,较大市的立法权限仅限于城乡建设和管理、环境保护和历史文化保护等事项。
“但城乡建设和管理、环境保护与历史文化保护后面有一个‘等’字。”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委主任陈小清说,因为有这个“等”字,现在还需要等全国人大常委会进一步的解释说明。而且城乡建设和管理的范围也不明确,因此目前还无法确定广州的立法权是否会收缩。
怎么管住“红头文件”?
拥有地方立法权后,怎么确定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边界?如何防止“红头文件”代替法律现象的出现?
佛山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悦伦表示,获得立法权后,政府施政要从依靠“红头文件”治理的模式转变为依法治理。由于佛山已经获得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包括“红头文件”在内的规范性文件的适用范围,将逐步减少,同时,佛山市将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一方面对缺乏法律法规依据而设立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定,该撤销的撤销,该修改的修改,对不符合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要求的规定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