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今日起全面实施“先照后证”商事登记改革
今日起广东全面实施“先照后证”商事登记改革
东莞试点经验全省推广前置审批仅留13项
羊城晚报讯 记者余宝珠报道:东莞工商审批程序26日起再精简,仅保留13项前置审批(指在办理营业执照前需要先去审批的项目),比试点时的28项再减一半以上。羊城晚报记者了解到,5月26日起,广东省全面实施“先照后证”改革。而作为全国商改试点的东莞,即日起停止执行自2012年商改编制并实施至今的商事主体目录与后置许可经营项目目录,取而代之执行此次全省统一的目录内容。受此影响,今日起工商登记前置审批进一步减少。
工商审批继续精简
据东莞工商局介绍,2012年以来,东莞作为试点,在全国先行一步开展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实行工商登记与经营项目审批相分离,仅保留金融、保险等28项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须经批准才能设立的事项。
据介绍,此次广东省编制前置审批目录时充分吸收了东莞的经验,并在东莞市的基础上作了进一步精简,仅保留外商投资、公共航空运输、医疗、银行、保险、证券、期货、非银行业金融机构等13项法律法规等设定的属于市场主体资格审批,且直接涉及国家安全、生态安全和人身安全的前置审批事项,编入《广东省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
“后置”不等于取消
新目录的实施,使大部分行业的经营者无需先申办许可证即可办理工商登记,大大简化了申请人申请材料的手续。
但是,东莞工商部门同时提醒,“先照后证”的改革,改革的是“证”“照”办理程序,不是取消“证”的审批。对经清理后保留下来的工商登记前置改后置行政审批事项,须在办理营业执照后,持有关申请材料向相应的审批部门申办许可证或批准文件,经许可后才能经营。“证前抢跑”,即有照无证擅自从事应获审批的生产经营活动,将受到审批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的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