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事业单位打破铁饭碗已4年

01.07.2014  09:38

        东莞时间网讯 今天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全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铁饭碗”被打破。市人力资源局相关负责人昨日表示,新规对东莞影响不大,因为东莞已经率先试行了新规内容,2010年开始在省的统一部署下推行了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制,目前实施已有4年的时间了。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三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业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记者了解到,东莞市从2010年开始推行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制,正式打破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铁饭碗”。记者从我市一家事业单位获悉,早在2010年,该单位编制内的人都开始签订劳动合同。如今,劳动合同已过去了三年。今年3月份,该单位刚完成与编制内的人续签合同的工作。该单位的负责人告诉记者,推行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制后,编制内人员也要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个人都是双向选择,有利于实现工作效率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