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多项法规明起实施 事业单位合同聘用打破终身制
居民养老金再涨、事业单位下狠招打破终身制、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衔接打通……7月1日起,多项事关民生的重大举措实施。
基础养老金:从65元涨到80元
去年全省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从55元提高至65元,今年广东继续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明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达到80元/月,达到全国前十名;2015年7月起提高到10 0元/月,达到全国前六名。2017年前,建立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
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居保与职保可互转
《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明起实施。《暂行办法》重点解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之间的衔接。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以是否在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为界限,实行双向衔接。即满15年的可从城乡居保转入职工养老保险并享受相应的待遇,不满15年的可从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保。
事业单位改革:合同聘用打破终身制
明起实施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三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15个工作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30个工作日等,事业单位可解除聘用合同。该条例最大的转变是,把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之间的关系确定为‘合同关系’,打破终身制,搞活用人制度。
劳务派遣:需取得行政许可
人社部出台的《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于2013年7月1日正式实施。按规定,从去年7月1日起,不管是之前还是之后从事劳务派遣业务的公司,必须取得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在广东,对办理劳务派遣行政许可,有一年的过渡期。到今年7月1日前,若劳务派遣单位在此期间未能申请到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将不能开展新的劳务派遣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