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打破终身制 东莞早有
南都讯 记者陈静《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将于今年7月起实施。条例实施后最大的转变,是将事业单位与职工确定为“合同关系”,打破终身制,实现人员能进能出。南都记者了解到,东莞早于2010年起,就已经打破“铁饭碗”,以“合同制”来管理事业单位员工。东莞市人力资源局表示,“这一新的管理条例,实际上是对从2002年开始发布的一系列零散文件的整合,出台的一份完整的管理办法。东莞早前已有参照相关规定执行,所以针对新规并没有需要调整的东西”。而此前有媒体报道称“事业单位从今年7月开始缴社保”一说,在东莞也不成立。据了解,在莞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也早已和企业职工一样正常缴纳社会保险。
工资因岗位级别而定
政策解读:据了解,事业单位体制改革后的工资收入会更加透明。改制后的东莞事业单位的工资收入,因不同类别的岗位和级别而有所不同。东莞事业单位的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3种类别,他们分别依据不同的等级,来决定其薪酬水平。
一点通:在管理岗位类中,大部分的东莞事业单位“分为6个等级,而东莞理工学院分为8个等级,原先的处级正职到办事员分别对应5至10级管理岗位”,最高等级按照市机编办核定的机构规格确定;未核定机构规格的或已核定机构规格为股级的,最高等级一般定为9级职员岗位。“在专业技术类岗位,则按高级、中级、初级设13个等级”,工勤技能岗位又分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
员工已纳入社保体系
政策解读:《条例》中明确,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工作人员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这让呼吁多年的“养老金并轨”终于落了地。但其实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在东莞也并非新事物。市人力资源局的相关负责人也表示,“东莞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早前已经按照相关规定缴纳社保,这一文件是从国家层面再次作出的统一规定,主要是为了规范一些落后地区的行为。”
一点通:目前在国内多地进行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进展并不顺利,企业养老保险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差距较大,这一点在东莞并不存在差距。东莞的事业单位职工和企业职工一视同仁,统一参加的是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按照个人月收入,以单位12%、个人8%的费率标准,缴纳保费。